Selected Category: 雞排的濫觴 (3)

View Mode: Post List Post Summary

話說天下之勢,合久必分,分久必合,又合又分,分分合合,不分不合,要分不合,要合不分,要分不分,要合不合,是分是合,非分非合。在經過第一次市場供需的自然法則及第二次的人為操作之後,雞排界目前維持一種「恐怖平衡」的狀態。


什麼是「恐怖平衡」呢?

意思是說,各方勢力處於一種相互制衡的狀態,力量均等並維持表面上的和平,容不得任何一點點地外力的入侵破壞。但卻也不是一個封閉的市場,任何人還是都可以自由進出,只是一旦介入改變的力量超過原本均衡的緊繃,勢必又會掀起一場腥風血雨。


這種情形就好像很多事情其實在媒體界是公開的祕密,什麼誰賣的鮪魚肚有槍傷、誰的真正目的是為了當總統而不是為了真相之類的,大家手邊都有相同的資料,但沒有一家媒體敢先公布,卻又想公布的要死,於是大家都等著誰會身先士卒。

什麼「守門人理論」在這種時機是完全不用考慮的,最先公布的絕對不是因為什麼「新聞良知」或是「新聞自由」,更別說什麼「人民有知的權利」了,背後的理由大部分是吸引讀者,增加銷售量。


即便外在現況顯示,每個人都希望維持不變,因為改變的後果沒人能夠預料及承擔;但事實上每個人都希望改變,因為寧為雞首不為牛後,大家都想說:「選我作雞排王,好嘸好?!」
「叭-叭-凍蒜、凍蒜、雞排王凍蒜!」

「哪嘸選著,我們就衝進總統府...炸雞排的灶腳,好嘸好?!」

「叭-叭-凍蒜、雞排王叭-凍蒜!雞叭-排王叭-凍蒜!叭-叭-叭───」


其實自超、更、賽及「烤.拎涼營養雞排」之後,陸陸續續都有各種不同的口味的雞排攤出現,什麼灑海苔的啦、噴檸檬水的啦、刷咖哩醬的啦等等,雖然在調味上多作變化,但終究離不開紅花香腸的老路子,努力求新求變。


每每啃著由老闆手中交付的黃澄脆熱的雞排,也不顧油漬沾到了鼻頭,總是一邊伸著舌頭往上舔著鼻尖的美味油香,一邊也不禁感嘆,難道大家所嚮往的雞排在不打價格戰以及開發新製程之後,就要終止在台灣的傳說了嗎?

而另一方面,在暗地裡,有更多的擁護者也不放棄地在大街小巷中尋找令人驚艷的雞排。終於有一天,浮小木發現...


時序進入了春天舒適宜人的溫度,揮別了陰雨綿綿的濕冷,陽光普照,這正是開張大吉的好日子。突然一股電流由鼻頭傳至浮小木的大腦,小弟決定尋香訪味。


走到由路口數來第九又四分之三個店面。


「老闆,借個紙袋。」這家不起眼的舖子,會是觸動浮小木心弦的那家嗎?有點懷疑,還是借個紙袋舔舔看。

我以二分之一的舌尖、四分之三的舌腹,剩餘的四分之一以口水補足,以便回收至舌根判斷。


「老闆,來塊雞排!」沒錯,就是這家了,希望真正嚐到味道時,他不會讓我失望。


「人客,你要ABCD餐哪一種?」

我要C...啊?

等等,什麼叫我要ABCD餐?跟肯德雞一樣還有附飲料、薯條跟蛋塔嗎?

「人客,看看我們的價目表,裡頭有寫。」


這...這...這該不會是...這該不會是之前流竄於各大BBS、留言版的那家「
傳說中的雞排」嗎?在那篇文章裡,買雞排的主角說:

「老闆,兩份雞排!一份要辣不要切正面要辣粉不要胡椒粉,反面要胡椒粉不要辣粉;一份要切不要辣,雞肉要切丁不切塊,雞骨要切塊不切丁;辣雞排裝袋不插竹籤,碎雞排裝袋插兩根竹籤。」

雞排界終於由「產品導向」走到了「消費者導向」。


分合之勢又要開始變動了,對於產品的研發雖然仍在繼續,但重視消費者需求的意圖又更明顯。更令人吃驚的是,而這次變動的原因並不是經營著,而是顧客。

是顧客主動提出自己的需求而讓經營者找出應對之道,若不是那位顧客所說那段話又怎會讓雞排界平靜無波的海面底下,捲動著洶湧暗潮,吞噬不知改進的經營者呢?

我向老闆求證是否其為該文中的雞排攤老闆,順便讚揚他的好手藝。


「不是啦,我白天是老師,但現在老師不能開補習班了,所以才想到賣雞排。」

原來是老師啊。

「賣雞排當然要上網查一下資料,我在「
汪汪汪點孤狗點康點踢打不溜
打入雞排二字搜尋後,我就發現了你說的那篇文章。

我想說,我只是一介書生,怎麼比得上人家手腳俐落,與其讓顧客羞辱,不如自己先寫好囉。」

不愧是老師,作生意也是要先搜集一下相關資料。


這個ABCD餐其實是這樣的:

A餐:不要切不要辣,胡椒辣粉都不放

B餐:要切也要辣,多放辣粉少胡椒

C餐:不切要辣,沒有胡椒只放辣粉

D餐:要切不要辣,雙面均灑胡椒

以上A∼D餐均可選擇要烤或不烤


但浮小木又想了想,這雖然有考慮到消費者的需要提供方便,但仍稍嫌不足,碰上了傳說中的雞排那位作者,一樣會手忙腳亂啊。

「小孩子不要問那麼多,叫你吃你就吃,叫你寫功課你就乖乖寫。」

果然是老師。


「人客,要來杯飲料嗎?拎著涼的走不錯哦∼」

嘖!我懷疑你也看過我的文章。不過算了,就來個C餐要烤加杯涼的吧。

老闆一邊由冷凍庫拿出閹好的生雞排,還一邊學著日本拉麵店的老闆,當客人點了什麼東西後,會重複一遍:

「烤C Cup一份∼」

烤C Cup一份?

「對啊,C餐要烤並加一杯飲料,不就是烤C Cup 嗎?呵呵∼」


在等待的同時,我看著店外寫著店名的旗幟,緩緩搖擺的旗子,會不會也象徵著接下來的雞排界會是一番風起雲湧呢?伸手接過雞排及飲料,天啊,還真大耶,比起士林夜市的毫不遜色,這老闆真的是作過研究的。這才是企業經營者應有的態度吧,也不愧他取這個集各家之大成的名字。


「拎涼老師烤好大雞排」

-叭--叭-


Posted by littlewoo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24) Trackback(0) Hits(515)

在小吃界,跟進是一門藝術。要能循進前人的道路,分佔目前的市場;另一方面,又要開創一個新的局面,才能引起消費者的青睞。就好像在專利法裡,除了發明專利以外,還有新型專利及新式樣專利,後兩者就是依據現有的技術加以改良而取得的專利。

繼超營養、賽營養及更營養三大雞排的談判破裂之後,該地有一陣子沒有雞排攤的產生,當地的客人只好往外發展,正好給其它各家雞排店趁機搶佔市場大餅,市場恢復百家爭鳴自由競爭的狀態。



然而,在這樣雞排的市場裡,後繼之人要佔有一席之地是相當困難的,因為消費者被寵壞的不光是對價格的要求,也有對品質的挑剔。老字號絕對是口味的保證,一樣的作法要與其競爭除非有過人之處,比如雞排很大、雞排很便宜、雞排很好吃、雞排很香,不然就是要有雞排西施。

或者,你賣的雞排,本身就是西施...呃...是西施般的鮮嫩多汁。


人的想像力是無可限量的,光是一個香腸,就可以賣各種口味,什麼麻辣、蔥花、芥末、檸檬、起士甚至是巧克力等等。但如果你認為雞排也會發展出像香腸一樣有這些口味的話,那根本是可想而知的事情,不足為奇。

因為成功的要素有一點就是參考別人的做法,中餐可以西吃,也沒人會說日本的餃子抄襲中國的煎餃是大逆不道。抄,要抄得對、抄得漂亮、抄得呱呱叫、抄得不欲人知、抄得普天之下人人稱讚、抄得作奸犯科燒殺擄掠消聲匿跡萬世太平世界大同。


只是抄襲他人依舊有冷飯熱炒之嫌,了無新意。更何況,香腸,是中國五千年的傳統,上至達官貴人,下至販夫走卒,誰無香腸,誰無父母。平日可隱藏於民居之中,掛於庭院。在群眾集會時,夾雜於遊行隊伍之中,就可以賣起來,即便是被警察抓到,他也告不了你。


真不愧是繼「叭噗」之後,列為七大集會遊行必備良方之一,叭!叭!叭!叭!叭!叭!叭!叭!叭!



雞排,則是近代後起之秀,短時間襲捲大街小巷,但因為堀起的時間仍算太短,作法並沒有像香腸那樣多變,這是雞排的佔下風的地方。但雞排在夜市、點心、宵夜這幾個領域,不但獨立於鹹酥雞之外,更闖出一片天地,可算是橫掃千軍無人能擋。

史上最強,勇氣與智慧的結合、力與美的象徴。



如此香腸雞排一前一後、一古一今、一圓柱一扁平,各有特色。後起之秀不想走前輩的老路是可以理解的。要不然的話,我們就必須開始面對麻辣巧克力雞排之類的東西在我們眼前展示,然後思考著又辣又甜又苦的雞排,會不會跟咖哩雞一樣的味道。

不走香腸的老路,那又該如何呢?那就從作法吧。


雞排用炸的,這道程序一定要有。試問,有誰會吃清蒸雞排、水煮雞排、紅燒雞排、魯雞排、煎雞排或是做成南北乾貨,做成風乾雞排放在迪化街賣。吃之前還要先泡水,這有點麻煩,不符小吃經濟方便迅速的最高指導原則。

沒關係,天才是無法被打敗的,生命總是會找到出口,雞排也是。


於是,全台第一家炸過之後再烤的雞排出現了。


甫一推出,萬人空巷、萬頭鑽動、大排長龍、絡繹不絕、好評連連、讚不絕口、爭相搶食。在夜市或小吃攤走跳的人傳出了:「若是未吃烤雞排,就算肥死也枉然」。


這家雞排店在招牌上寫著大大的「烤」字,還兼賣飲料,消費者買完之後順便帶杯飲料拎著走,邊走邊吃,邊吃邊喝,堪稱逛夜市一大樂事。於是這家沒有招牌只寫著「烤」字的雞排店,逐漸分食了雞排的市場。


中國人都是健忘的,超、更、賽營養雞排三家皆輸的局面仍歷歷在目,一樣是見不得別人好,牛牽到北京還是牛,雞排變成烤的還是要賣雞排,想要分一杯羹的大有人在,最積極的莫過於雞排界的那三家超、更、賽營養雞排。於是,在同一個地點超、更、賽營養雞排又重新開張,不同的是,都掛起了「烤」字。


這下可好,原來賣烤雞排的老闆火了,心想:「我辛辛苦苦想出來的方法,就這樣被學走,實在心有不甘,該怎麼辦呢?」

還是開會吧。

但為了避免上次的情形,四家雞排老闆都各自帶了一個女的來緩和氣氛,而且很巧的是,也都暪著老婆。這四家雞排店共八個人與會的會議,史稱「G八會議」。


雖然人都是健忘的,但是還是會有學習能力,也或許是這四個女的在旁邊倒倒酒夾夾小菜餵餵水果,老闆們不敢講話太大聲,眾人不再互相指責,而是尋求互利模式,會中對於產品的衛生安全達成幾項協議:


一、 公開真相,製作過程透明化。

二、 啟動國安雞痔,關心國人身體健康安全,不使用有痔瘡的病死雞。

三、 提起癬雞無效之數,凡是遇到有長癬的雞肉,確實清點數量以免流入市場。

四、 全面厭漂,全面不使用漂白劑,給下一代一個美好的環境。



最後就是雞排店要企業化,首先要有名字,以便消費者辨認。超、更、賽營養雞排三家原來都有合適的名字了,並沒有更改的需要,只要在原來的名字加上個「烤」字即可,也就是:

「烤!超營養雞排」、「烤!更營養雞排」、「烤!賽營養雞排」

但第四家呢?


因為是他的店兼賣冰涼的冷飲,可以讓消費者吃雞排又拎著喝的,邊吃邊喝,所以叫:


「烤!拎涼雞排。」





Posted by littlewoo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505)

警告:

本篇內容絕無影射任何人事物,如有雷同,係屬巧合。您可選擇不繼續閱讀,如造成閱讀者有受侮辱之感受,本人致上十二萬分之歉意。

 

其實,我這樣說,你會更想看吧。這個世界就是這樣,越叫你別看,你就越愛看;叫你別吃,你就越愛吃,每一個人天生都有反骨基因,只是明顯與不明顯的差別而已,這一點大家應該都會同意才是。

不同意嗎?


就說你反骨你還不信,馬上就反對我說的話了。



有關於炸雞起源的考究,因為小弟不是研究食物歷史學的,所以在此並沒有可茲提供的答案。我只能說,炸雞的盛行而成為普世流傳的食物,應該是由肯德基炸雞在民國七十四年四月十六日,在台北西門町開了第一家門市開始,今年正好滿二十年,希望辦個二十週年慶的活動,連續十天吃肯德基炸雞免費。



而頂呱呱是否可以稱為「台灣的肯德基」,我想是並不會受到很多的贊同,因為不管在味道、行銷、店頭服務、產品等,感覺起來總是落後一大截。

頂呱呱的呱呱包味道還不錯,但有引發本人蕁麻疹的嫌疑,故不予討論。地瓜薯條甜甜的,沾梅子粉當成甜點或許味道還不錯,中壢有家炸雞店是這麼做的,有空大家可以去試試。


小弟認為,路旁隨處可見的雞排攤,才是炸雞的王道。一片片炸得黃澄澄,香脆美味的雞排,並列在滴油網上,客人點了之後,回鍋再炸熱一次,灑上胡椒粉,再依客人需要加上辣粉,有些攤子還會有醬汁刷在雞排上。從此,再也沒有老闆會問你:「小姐,你的屁股要不要辣?」、「先生,你的脖子要不要切?」只要走到攤子前:「老闆一份。」,等個三分鐘,就可以一手交錢一手交雞排,沒有多餘的贅詞,減少客人等待的時間。



名字對於路邊攤來說,似乎並不那麼重要,是否有註冊商標,又或是所謂的CIS,
並非吸引客人的重點,口味才是大家的要求。

有家雞排店為了標榜他的雞排是有益於健康的,先不論他的油用了多久,回鍋了幾次,反正由他的名字我們可以了解他的企圖心,他的店名,叫做「超營養雞排」。


或許真的好吃,也或許地點選得對,一家店的成功總是有各種的原因,但你把成功的原因又拚湊起來再搞另一家店,卻不一定會大發利市。行銷是很奇怪的一種買賣,成功了,那要感謝的人就太多了,所以就謝天了;要是失敗了,要改的事情就更多了,那就改天吧。


總之這家「超營養雞排」的生意出其地好,每天忙得不像話。有人眼紅,想效法一番,於是在他對面開起了另一家雞排店,為了表示他的雞排更好,取了個名字,叫做「更營養雞排」。


兩家雞排店,對門而開,有些人在第一家等不及,會到另一家去吃,反正整個消費市場就那麼大,如果可以成為一個「聚集經濟」倒也還好。無奈這也只是個賺個溫飽的小生意,能產生多大的收益,算也算得出來。



中國人就是這樣,什麼是都喜歡湊一咖,看到別人好,不管三七二十一,非搞得你死我活不可。終於,第三家雞排店,開張了。

這第三家雞排店,叫做「賽營養雞排」。


好啦,這下可好,不但市場被瓜分,連店名都被人借用,商標有被稀釋的危險。然而,這幾個老闆並沒有將店名拿去智慧財產局作商標註冊,在法律上的主張只好放棄,開始大打割喉戰,使出混身解數,只求拼倒對方。


今天這家買兩塊送一塊,明天那家買一塊送一塊,後天就來個全部半價優待,胡椒粉辣粉無限量供應,all you can eat。


價格戰是這樣,誰資金雄厚,誰就是贏家,獨占市場。只不過三家都是小生意,就靠這攤子養家活口,誰有本事打長期的價格戰呢?更何況客人的胃口是被養壞的。


家裡的會錢繳不出來了,老婆的化妝品預算也被砍了,小孩連學費都付不出來,更別說要買PS2了。撐不下去,業者間的協調會議召開了,總是要有個解決的方法,不然看誰先倒。

會中大家都怒氣沖沖,都強調自家雞排最好最營養,根本誰也不讓誰,雖然模糊了焦點,但還是很有禮貌問候對方。


「恁超營養雞排算啥曉....」這老闆講台語,問說賣「超營養雞排」這家店算什麼東西,他應該不是講髒話,而是在詢問「超營養雞排」這家的後台是誰,以便評估形勢。


「我更營養雞排你是不爽嗎?......」這是「更營養雞排」攤的老闆,出來談判,要先報自己的名號才有禮貌。


「你們兩家都是我賽營養雞排的手下敗將,...」是的,「賽營養雞排」店的老闆也是要說說話,他沒罵人,而且用了成語,學識涵養十分豐富。


就這樣「超營養雞排」來,「更營養雞排」去的,會議當然沒有結論,繼續打價格戰,外加抹黑攻擊,終於三家都倒了。


然而,這三家雞排店談判的故事,從此便成談判課的經典教材,為人所傳頌,如同三隻老虎這首世界名曲一樣,朗朗上口。所以在談判的時候,開頭第一句就是:



「我超(更、賽)營養雞排勒!」


Posted by littlewoo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8) Trackback(0) Hits(66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