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老朋友(其實沒見過面,在網路上神交)GK的留言,內心是百感交集。倒也不是與他有相反的看法,而是贊同他的努力是沒有錯的,他將自己的人生經驗分享給一個從未沒見過的網友,我的內心充滿感謝。


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人生作出決定,也要自行承擔,因為不管別人說什麼,不管你是照著他的建議、或是堅持自己的想法,最後都是要自己來承擔。也因為最終結果要自己承擔,對於人生的佈局(聽起來就是個ㄍㄟ掰的名詞)決定了,就不能後悔。



跨出了米²的第一步,也進行了一個月的實戰洗禮,這一個月的時間我個人認為相當充實,我會繼續下去,並且開發新產品,以及各種的購買方式,也歡迎大家提供。(新購買方式在此-集單訂購



這期間也接了一件撰寫合約的案子。



雖然法律諮詢投入的時間與獲得,跟銷售油飯來比,是高得不像話,但中間所獲得的滿足感,則是完全不同,樂趣也不同,我都很喜歡。


心中不一樣的人生,在米²生意的展開後,新產品小魚乾也緊接著要推出。另一方面是第二步了。


在講第二步之前,原本是第三步的計劃,意外地被提前了。


因為學校開學了,在一個很巧妙的機會,可以到小學去教小朋友關於社會的險惡,而且不影響米²的運作。


所以第三步變第二步,而第二步變第三步了。人生要計劃,但可以被計劃的人生,就不叫人生,這就是人生啊。




第三步,是我的老本行,法律。


在過去,法律人的知識,一直提供給企業,或任職於政府機關與法院。當然一般民眾也可以透過律師取得法律知識,但高價的費用讓人望之卻步。(其實律師收費不是像電視戲劇演的那麼高)



除了各大學的法律服務社、法律扶助基金會、法院的訴訟輔導單位、市面上跟生活法律有關的書外,要嘛公司裡有法務、要嘛唸法律的朋友,不然的話比較少看到可以幫一般民眾、網友、SOHO族、個人工作室或沒有法務的小公司,來提供法律諮詢的人。



但社會上跟法律有關的事情眾多,卻少見一個提供給單純想了解法律的管道。
即便只是閒聊、新聞或轉寄的E-mail,也可能在口耳傳播之下,有時是一開始就錯了,有時是在傳遞訊息的過程被刪減或誤作結論。




換言之,我想成為這樣的人,像你的朋友一樣。


應該說,從寫部落格以來,我就在作這樣的事,我的法Q系列文章即是。現在預計成立現實的「法Q小教室」,其運作方法分成兩個方案,約略如下:


方案一:個人法律事務諮詢,費用為三千六百元。

(一) 地點:某咖啡廳或公共場所(目前先暫訂為台北、桃園地區)

(二) 方式:請先email遇到的法律問題,並約定時間碰面。若用E-mail或電話三十分鐘即可解決,無須碰面,也不收費。

(三) 時間:原則上自碰面起算,至少三小時。前提是問題必須獲得基本處理方式,這也是要先知道問題的原因,算我作弊好了。

(四) 如需撰寫書面,費用另計。(如果您可以自己先寫,我來潤稿,就不收費了)


方案二:法Q小教室,費用一人五百元

(一)地點:某咖啡廳或公共場所(目前先暫訂為台北、桃園地區)

(二)方式:滿三人即開課,一堂最多五人(可自行約朋友或向我報名)。

(三)時間:三小時。(含共同討論時間)

(四)題目:由欲上課者指定,每堂約一到三個議題。




有人或許會問,既然方案二,也可以問自己的問題,那與方案一有何不同?為何付比較高的費用,來達到一樣的結果?


對厚,那怎麼辦?

問題其實有大有小,就像方案一裡,也有可能不用付費就可以處理了。但面對面的說明,就我的經驗裡,一定比單純用文章、書面等,來得更容易了解。





這樣看來,法律、授課、油飯(代表性產品),三位一體,就叫「法課油的人生」了嗎?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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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哎呦,你這個想法超讚的啦!!這樣以後我們有什麼疑難雜症就不愁沒人可問了。(抱一個)
  • 矮油,你有我電話啊,電話解決,哈!

    littlewoodreplied on 2009/08/26 23:20

  • 真是敗給你了
    法課油好
    還是法課米好呢
    怎麼聽起來都怪怪的
    偶有這麼顧人怨嗎
  • 哈哈,三八。

    我不受教啊,沒辦法。

    littlewoodreplied on 2009/08/26 23:20

  • 油課法或米課法比較好
    有U擱發或Me擱發的味道
    可以加入Chiwan共榮圈了

    由此可證法律不要跑太前面
    落在最後才會發吧
    不過做法律的小生意
    不是那麼容易(這已經是修飾過的講法)
    這年頭連要削卡奴最後一點點錢都得要有張公會的牌
    公會的牌寫本會律師跟當事人談話要收錢之類的
    因為很多開業律師做公司顧問的生意你知道多少錢嗎
    三年兩萬塊
    削價競爭到這種地步
    小生意沒牌還是做不來的
    這是inconvenient truth
    外貿協會跟工業區管理單位都在招考法務(在金融研訓院網站)
    可以考慮考慮
    中央廣播電台好像也是進可攻退可守的地方

    人還是要認清現實
    以後總還是要養家活口的
  • littlewoodreplied on 2009/08/31 23:26

  • Steven Chou演丐幫頭子
    有個奉旨乞食的牌子
    比較能混飯吃
    律師大概也如此吧

    其實他演的戲還蠻發人深省的
    像九品芝麻官裡頭的租賃契據如何解釋
    或方唐鏡,宋世傑這些訟師在傳統中國訴訟程序中所扮演的角色與社會地位
    大陸有些專著在討論這個題目
    在現代社會,律師又該扮演什麼角色
    在中國,維權律師莫名奇妙被抓去關
    政府下達指令要律師慎重評估受託處理維漢衝突事件,講法律外還要講政治,真是明白啊
    他們的路還很長
    我們的路呢
    大所律師除了每天爆肝賺錢
    小律師除了在費用與收入間掙扎,靠法扶的補助收拾卡奴的殘局外
    律師或法律人整體對社會能如何貢獻呢
    法律人可能卡在國考就出不去了
    連自身溫飽都不見得容易
    又談何貢獻呢
    所以生存競爭還是硬道理
  • 嗯哼

    littlewoodreplied on 2009/08/31 23:27

  • GOOD SAYING
  • Good Job

    littlewoodreplied on 2009/10/28 23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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